如果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从第5年开始,每增加1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可领取18个月。而如果缴费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救济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暂时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度过就业困难期。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1、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是: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非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积极有求职的意愿。
2、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标准根据缴费时间来确定。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足5年,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如果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从第5年开始,每增加1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可领取18个月。而如果缴费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具体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为依据。
3、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前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个人的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计划生育转迁关系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给失业保险中心,一份备案到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其次,失业保险中心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证明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并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给失业人员。
然后,失业人员需要填写好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完成办理后,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救济金的领取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是一种及时的生活救济和温暖的帮助。它旨在稳定社会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发展,并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激励和支持,帮助他们重返就业岗位。在使用救济金的同时,失业人员也应该继续积极寻找工作机会,增强就业能力,为自己的未来创造更好的发展。